15933339337

您所在的位置: 张家口专业离婚律师 >起诉离婚

联系我们

律师姓名:王旭芳

手机号码:15933339337

邮箱地址:15933339337@139.com

执业证号:11307201611255313

执业机构:河北震河律师事务所

专业领域:交通事故赔偿、刑事、婚姻、交通事故、合同、劳动工伤

联系地址:张家口桥西区南城壕中联商务中心六楼610室

起诉离婚

张家口专业离婚律师——认定交通事故工伤所需材料有哪些

认定交通事故工伤所需材料有哪些 1、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(写明事故经过和所受伤害情况,包括时间、地点、现场证人及用人单位对伤害事故是如何处理的,是否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事故结案情况)。 2、2人以上证人证言、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(事发第1现场证人的所见所闻); 3、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(、工作证、押金条等) 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,当事人应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,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确定劳动关系,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。 4、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; 个人申请应提供用人单位情况: (1)用人单位全程,详细地址,邮政编码,联系方式; (2)工商注册机关名称; (3)法人代表姓名,联系方式; 5、受伤害人的初诊病历、住院病历、诊断证明或诊断证明书; 6、受伤害人委托他人申请的,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; 7、全部报送认定材料须为A4纸,有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由劳动部门进行审核; 8、提交上述材料后,填写《工伤认定申请表》,申请工伤认定。 9、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: (1)交通事故须出具交通管理部门的《事故责任认定书》。 (2)企业内发生的交通事故须出具企业车辆管理部门出具的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》。 (3)在履行工作职责中被人殴打致残者,须出具公安部门或法院的判决书。 有的人认为这些材料在进行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时候没有那么重要,这样的想法很显然是不对的。如果这些材料有所缺少的话,势必会对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造成1定的影响。所以,要是进行工伤认定1定要事先准备好这些材料。本文由律师之家小编为你整理编辑,希望对你有所帮助。

免责声明 :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,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。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,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,保证您的权利。


友情链接:

姓名:王旭芳

手机号码:15933339337

地址:张家口桥西区南城壕中联商务中心六楼610室

Copyright◎2014-2024王旭芳 张家口专业离婚律师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.

技术支持:中国律师频道 网站管理

扫描加微信

扫一扫添加微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