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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——[张家口专业离婚律师]

1、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1、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的犯罪构成有:(1)本罪的主体是1般主体,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;(2)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,如果行为人过失不构成本罪;(3)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窃听、窃照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;(4)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使用窃听、窃照专用器材,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。2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百8十4条,非法使用窃听、窃照专用器材,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2、非法使用窃听、窃照专用器材罪辩护词哪些1、首部。首行要写明标题。2、正文。在具体制作法庭辩护词时,分两段。(1)向法庭说明出庭行使辩护权的根据。向法庭讲明辩护发言的根据。简要但明确地概述辩护人对案件的基本看法。(2)从控诉方对犯罪事实的认定方面来辩护。从法律适用方面进行辩护。从情理方面进行辩护。前言:主要有3项内容:1是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;2是讲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;3是讲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。辩护理由:是辩护词的核心内容。是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要阐明的主旨,应该从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出发,对照有关的法律规定,论证被告人无罪、罪轻或应该予以减轻甚至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根据。因此,通常是要围绕是否构成犯罪、属于何种罪名、有列轻的法定条件,以及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问题上展开辩论和论述。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,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,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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