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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王旭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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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证号:11307201611255313

执业机构:河北震河律师事务所

专业领域:交通事故赔偿、刑事、婚姻、交通事故、合同、劳动工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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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女抚养

离婚后的探视时间规定

离婚后的探视时间规定

1、离婚后的探视时间规定:由当事人协议或法院判决确定的。

2、法律对探视权的规定:

(1)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、时间由当事人协议;

(2)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

(3)行使探视权需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,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,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;

(4)中止的事由消失后,应当恢复探望。

3、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六条,离婚后,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,有探望子女的权利,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。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、时间由当事人协议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父或者母探望子女,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,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;中止的事由消失后,应当恢复探望。

离婚后在没有任何情况下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吗

1、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的,可以委托律师进行民事诉讼,变更孩子得抚养权。

2、离婚后,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,有探视子女的权利,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。

3、由此可见,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,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,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,探望子女的权利。

4、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,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。

5、也是有子女的父或母,基于夫妻离婚而产生的一种身份权。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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