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5933339337
律师姓名:王旭芳
手机号码:15933339337
邮箱地址:15933339337@139.com
执业证号:11307201611255313
执业机构:河北震河律师事务所
专业领域:交通事故赔偿、刑事、婚姻、交通事故、合同、劳动工伤
联系地址:张家口桥西区南城壕中联商务中心六楼610室
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00
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200
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200
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200
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仍驾驶机动车的 200
逆向行驶的 200
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非分道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100
违反分道行驶规定的 100
违反规定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的 200
违反指示标志、标线或交通警察指挥指示的 100
违反禁令标志、警告标志、禁止禁线、警告标线指示的 100
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 200
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 100
超过规定时速不足50%的 2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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